实践日记

时间:2022-02-17 08:32:15 实践日记 我要投稿

关于实践日记模板汇编八篇

  已到了一天的末尾,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篇日记了。那么写日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践日记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实践日记模板汇编八篇

实践日记 篇1

  20xx年6月27日至7月8日我在XX市基层检查院侦查监督科实习了两周时间。短短两周的实习,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学习的同时也结识了很多老师和朋友。在侦查监督科实习的两周里,科室的同事们带我去看守所审问犯人,让我近距离的接触了真正的当事人;教我整理装订案卷材料,使我对整个案件的程序有了形象的理解;我们在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使我真正把课本的知识运用的复杂的实践中,让我明白课本远远没有真正的生活复杂。时隔已经两个月,回想起来当时的实习生活仍历历在目,特别是在看自己的实习日志时,新密检察院那些朴实的检察官形象一个个映入眼帘。

  短短两周的实践,单看自己的日志就已经记录了20多起案例,而基层检察院的同志们每个人平均每周都要办十几起案子,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他们当然也会因为忙碌而抱怨,但嘴上抱怨的同时,手中并没有停止工作,仍然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这就是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给我的朴实印象。记得实习的第二周正好赶上XX市全市的检察院卷宗大检查。在这周里,平时对自己办的案子的卷宗都要检查五六遍的检察官们,在这时更加仔细认真。卷宗中没有丝毫的错误,包括一个标点符号。这样认真,一丝不苟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做表面文章的行为不值得“夸耀”,但对于一份案卷来说,那记录的是一个人的重大人生事件!这样的表面文章是一定要做的。这些要存档的案卷,也许某天再次翻查,会给当事人带来不一样的结果。我想,检察官们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才对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认真的核查,保证案卷的精确性。刑法是关乎人最重要的生命权和自由权的法律部门,是人最重要的权利,必须做到精确,而不仅仅是正确。不仅对于已经处理的案件一丝不苟,对于正在处理的案件,我看每个检察官都仔细审阅,对当事人批捕与不批捕都做到论证充分!每天都保持这样认真不苟的工作态度,确实值得我们学习。

  然而,在实践中还是发现了很多问题:1.检察院调解制度:调节不成,不予取保候审。合理性问题。2. 证据采信的不严格,没有完整的证据链。3. 检察院操作只看表面程序,过于机械化。4. 刑辩律师形同虚设。 5. 侦查监督没有实际作用,纠正违法通知书作用不大。这些问题,我想用日志中记录的自己亲身经历的几个案例来阐述,这也是我当时最真实的想法。

  20xx年6月28日 星期二 晴,很晒很热

  上午九点XX市检察院召开了第五次检委会会议,魏科长点名让我一起去听听。会议主要学习了20xx年的两个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是王品同志主讲的《自首认定中若干疑难问题浅析》。这次会议主要是讨论具体操作中自首的认定。比如自首要与合理的辩解分开对待,不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而不认定其之前的自首;在未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投案主动交代即可认定为自首,主要以是否履行了采取强制措施的手续为判断标准;对与其犯罪密切关联的罪行的交代应认定为同种罪行,比如因受贿而滥用职权的;对已经录入公安系统信息网的犯罪应视为已掌握的罪行等等。而在此讨论过程中,我有疑问的是实务操作中对家人亲友扭送犯罪分子归案,犯罪分子主动交代罪行的是否是犯罪的问题。讲座中,王品讲到该情况不认为是自首,会后我又咨询了老韩科长,他也肯定的告诉我,在实务操作中是不按自首论的,但也不会像被群众扭送一样从重处罚,只是正常程序对待。这点让我很不理解。我认为是应当认定为自首。关于自首的法理有两方面:一是犯罪分子具有悔过自新之意,再犯的可能性减小;二是案件得以及时侦破与审判。这两者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即可。被亲人扭送,在客观方面是应视为主动归案的,且又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已经使案件得以及时侦破与审判。这如同犯罪分子主动投案主动交代,但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无悔意,且认为是符合正义的道理一样,我们应当认定其也为自首。这样在实务中才会利于亲属朋友主动劝服教育犯罪人自首。

  下午去了XX市看守所讯问犯人。第一次进看守所,跟鹏飞哥领犯人,看着看守所的讯问室,铁栅栏网,真紧张,还觉得一丝丝危险。这次鹏飞哥和玲玲姐一共领出8名待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涉嫌盗窃的,涉嫌故意伤害的,涉嫌诈骗的。其中一名入室盗窃的年轻男孩,今年22岁,16岁因抢劫被判6年有期徒刑,今年刚刚放出来。听他的口气,希望早点批捕,早点起诉,早点把他送入监狱。他本人在少管所待过,看守所待过,监狱也待过,一直夸口监狱的待遇好,吃的好,住得也好,想早点进去。看着这个年轻人这么自暴自弃,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这么一个年轻人的人生就这么毁了。联想起昨天待批捕的15岁白石涉嫌强、奸的案件,愈发同情白石。今天早上玲玲姐给白石案的受害人的父亲打电话,他明确表态要赔偿钱多的话可以考虑和解。他显然已经把女儿“被强、奸”当成了摇钱树。还有一名犯人,50多的老头,因要账与对方发生纠纷,自己被打,也打了他人,而可惜的是对方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而自己却以为是朋友钱物纠纷并未及时做伤情鉴定,糊里糊涂就做了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实务中如果对方同意和解(那必然是耗费大量银子的),老头也就可以取保候审了,但一旦对方不同意,就要进入公诉程序,送法院审判。看着老头一直在喊冤,我也很愤愤不平。对于此类案子难道只能认栽吗?讯问中,也有犯罪分子翻供,说假话的,我想这真的需要多年的办案经验才能识别出真假!也有犯罪嫌疑人向我讲述了公安那边刑讯逼供的事,嫦娥奔月,烤乳猪,手上插针这些新名词让我突然联想起古代电影中刑讯的镜头,不禁打个寒颤!我国的法治之路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今天讯问的8名犯罪嫌疑人,无一人要聘请律师,无一人是初中文化水平以上,无一人是出自小康生活之家,难道我们的监狱是为穷人而建的吗?他们没钱请律师,那需要钱,而且他们也深信上下打点也需要钱,律师在刑案中的作用有多大我们说不清,但在犯人心里特别是穷人心里,律师怕算不的什么!这就是中国的司法现状吗?当然,我看到的鹏飞哥和玲玲姐对犯人的态度很好,且公正负责的核查公安的笔录,审查监督是否有刑讯现象,但犯罪嫌疑人虽有口头说明,但并无意控诉刑讯,我想这也是他们不信任司法机关吧。一名犯罪嫌疑人告诉我,公安那帮人根本不把犯人当人看的,老实交代还好,只要有辩解,肯定有刑讯。难道问题只出在公安那边吗??谁给了公安如此大的权力???

  20xx年6月29日 星期三 晴天

  今天上午白石强、奸案的当事人都到了检察院,被害人的父亲樊根栓一看就是个信访老户,是个很不容易对付的角色。他当场收了白石家5000块钱,写了愿意和解的意愿书和赔偿金收条。之后他便如同是被害人一方一样在检察院大吵大闹要求检察院立马放人。我们一再解释白石现在看守所,而且取保候审的程序需要公安那边去办理的。但他一副检察院常客的样子从一楼跑到二楼再到三楼再到四楼层层找梁检的办公室,要投诉批捕科的同事们。真是个拿闺女赚钱的主!这样的强、奸案取证方面很难,仅仅只有双方的陈述,但实务操作中并没有遵循疑罪从无和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原则,每每犯罪嫌疑人都是要判刑的,即使不判刑,按照羁押期限几个月下来对嫌疑人也是损失很大。之前刑诉课上曾多次讲到超期羁押的问题,但是通过这几天检察院的实习,我所见到的是检察院是严格遵循批捕期间的,并未出现不合理的超级羁押。问题的根源在哪里,那只能归结到公安那边了。我国公安办案人员并不少,但侦查搜集的证据却寥寥无几,多是讯问笔录。而刑诉中的证据之王物证却基本没有。搜集的证据不多,侦查期间长,我想公安系统是需要改进的

  20xx年7月1日 星期五 晴天依然很干燥

  今天上午跟着公诉科的孙哥去法院听审陈中央贪污案。因昨天看了案卷,根据检察院出示的证人证言和部分书证,我认为一审陈中央背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是合理恰当的。对他还这样“厚颜无耻”的上诉,我是报着倒是要看看他怎么说的想法去的。作为陈中央贪污案之外的关联人新密一高的原任校长高新杰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这个大案还被做成了展板树立在检察院大厅,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展板中所讲的陈某,就是今天的被告陈中央。初见陈中央时,他衣着朴素,上衣是大概20来块钱的白色汗衫,下身也是很旧很朴素的裤子,鞋也是很便宜的鞋,个子不高,人有点胖,面相和蔼,有点憔悴,一个已过半百的老头形象,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奸诈狡猾的形象。庭审中,虽然陈中央是为老师,是名副其实的知识分子,但他对检察官法官所问的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也是听不懂,不知道他们问的是什么,总是需要用土话解释下意思才能回答,而且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的发言寥寥无几。看着陈中央什么都不懂,希望律师给予帮助时,律师却无动于衷的坐在那里,貌似根本没有听之前检察官和法官对陈中央的讯问,我气愤了!我们的基层律师就是这样维护被告的权利的!这是哪门子律师!而且,孙哥还告诉我,这位律师还是新密第一刑辩手,办案十多年,律师费也不是小数目。我认真听了陈中央在庭上的辩解:对于第一笔指控的其妻弟杨建新手术费2万元,他认为这不是贪污,因为其妻是学校在编在职员工,工会有惯例要对困难职工的亲属给予经济帮助,而这2万元是经校长高新杰签字批准的,且其中14000余元是用于了公务。作为被告人的律师并没有找来证据证明该2万元的合理性,而是通过被告人提供的14000余元的发票证明其“贪污”的2万元有大部分用于公务的,当然控方是不可能用采信这些书证的,因为这与贪污的2万元根本没有关联性,与本案也无关联性。之后玲玲告诉我,实务中都是这么操作的,一般都是做有罪辩护,降低贪污金额,而办法就是证明贪污的钱是用于公务。我认为这与贪污案根本就没有关联性!已经贪污既遂的钱,无论用处如何跟贪污金额有关联吗?如果不案发,之后用于公务的钱谁能不拿去报销?贪污的钱跟用于公务的钱根本就没有关联,提供的相关发票也不具有证明力!重新回到陈中央案,律师一样,没有听陈中央辩解的此2万的合理性而是朝着降低贪污额的方向阐述,我之所以用阐述因为我认为这为律师根本就没有在辩护,只是着拟好的材料读了下,根本没有听陈中央在庭上的辩解。整个庭审让我觉得陈中央好无助,他像是一个人在那里哭诉自己的无辜,但检察官、法官、律师无一方在听他陈述,每个人都还是一样的按照程序读自己的材料,那些已经老旧的材料,而陈中央被讯问的问题也完全是与个人辩解无关的问题。整个庭审就是在作秀!!真是悲哀!!检察机关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搜集被告人辩解理由所支撑的证据,每个人都是很不耐烦的想要尽快结束这场秀,除了陈中央还在那里苦苦辩解,而每次他想长篇辩解时都被法官厉声打断“不要展开,直接回答!”。而被告人被问到损害其利益的问题时,律师也从未作声!真的是,既然进来了,出去那是不可能了!难道这就是我国基层的司法现状?这就是跟老百姓权利最接近的地方?坏人得不到惩处,好人权利得不到维护,公检法司的形象分数低,不被百姓尊重,这怪得了谁呢?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尊重他人!这句从小就被教育的话,突然觉得很生动!

  通过跟大家交流,发现我们都发现了相似的问题,可见这些问题是在我们基层检察院的普遍存在的。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是需要很长远的路要走。何时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作用,让我们的检察官对法律有信心,觉得自己真的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为这个社会治病,让我们的人民信仰法律,我真的很期待那个时代的到来。

实践日记 篇2

  校园是我们每天生活、学习的地方,每天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所以说校园的安全与我们紧紧联系起来,它关系到同学们能否健康的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利益。可往往有的同学认识不到这点,随便在校园里打闹、在上体育课时不按老师的要求去活动,甚至还有的放学后在楼梯上故意拥挤同学等等,这样很容易造成无为的伤亡,一旦悲剧发生,就会给家庭带来伤痛,给自己造成损失或影响学习。这样的'惨痛教训是不少的。

  20xx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中小学生伤亡人数超过二万五千人,平均每天有将近12名中小学生丧生在车轮之下。在其他安全事故方面,比如食物中毒、运动伤害、火灾、溺水等,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地球上“消失”。同学们,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

实践日记 篇3

  今天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不过问卷活动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锻炼自己与人交流的的机会,刚开始大家都有一些怵头,调查继续进行后,我们才纷纷出动,寻找对象。虽然一开始,大家都很胆怯,在校园内、教学楼里徘徊,不敢上前进行调查,并且还有同学会婉言谢绝,但经过努力,我们还是完成了调查,今天的.调查很累,但收获最多。这次的调查问卷活动,让我知道:生活是有困难的,即便有所准备。我们实现梦想亦是如此,梦想与现实真的还有好长的距离,也让我知道遇到困难和坎坷,我们要迎难而上学会勇敢面对以及思考寻求解决的方法,而不是退缩和逃避。逃避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只会把问题越积越厚,最后,压跨自己。

  晚上我们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分析,总体大家还是比较认真填写,所以,我们觉得这次调查问卷总体是成功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想只要做就会有相应的回报,甚至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让我们不仅仅是了解所调查的内容,更是让我们有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体验。为我们顺利结束干杯!

实践日记 篇4

  数学课上何老师出了一道题,如果已知半圆的周长30.84cm,怎么求出这个圆的面积。经过讨论总结,同学们得出了一致意见:整圆周长是∏d,那么半圆面积就是∏r+2r,也就是5.14r,那么上述半圆的半径就可以用r=30.84÷5.14得出,即r =6cm,再用62×3.14÷2=56.52(c㎡)就算出了半圆的面积。

  这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有没有更简单的方法算出这道题呢?对了,用(半径÷2) 2×3.14不也是半圆的面积吗?想到这里,我的面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我神采飞扬地向同学讲述着我的见解和方法,同学们听了以后报以热烈的掌声,向我投以羡慕的目光!老师也拍手叫好,赞不绝口……想到这里,我迫不及待地高举起手来:“老师,我有更简单的方法!”

  我把自己的方法告诉了老师,老师却一口否认了:“你这种方法绝对是不对的,回去再举几个例子想一想。”怎么可能?老师没有经过思考就轻而易举下结论,我一定要证明给老师看,我的方法是对的!

  回到家,我马上画了一个半径为6厘米的半圆,先用常规方法算出面积:3.14×62÷2=56.52(c㎡);再用我的方法3.14×32=28.26(c㎡),咦,结果不相同!难道我的方法真的错了?再举几个例子试一试,还是不对。怎么回事呢?经过深入地思考和研究,我终于恍然大悟:把3.14×62÷2经过变形是3.14×(6÷2)×6,而我却理解成3.14×(6÷2)×(6÷2)了,怎么会不错呢!

  经过自己的`动手证明,我的印象特别深刻,以后肯定不会再出同样的错误,这时我也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只有经过自己动手实践,参与知识形成的过程,才能真正学会知识!

实践日记 篇5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就来到了学校,因为我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秋季社会实践活动。

  我一进校门,就发现操场上已经站满了人,啊?原来大家比我来的都要早!等老师说完注意事项之后,我们就兴高采烈地上车了。

  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很快就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度过了。进了岭南印象园,我首先了解到的是传统的爆米花:老师傅先将玉米倒入一个椭圆形的罐子里,拧紧盖子,然后把罐子放在火上烤,边烤边摇动罐子让里面的玉米均匀受热,几分钟后当罐子里的压力达到后将罐子从火上取下放到一个准备好的袋子里,用锤子猛的一敲,盖子就开了,香喷喷的米花就爆好了。

  参观完岭南印象园,我们又来到了雄伟壮丽的广东科学中心的大门口。

  广东科学中心里面有很多场馆,但是我记忆最深刻的'只有两个馆:一个是人与健康,另一个是交通世界。

  在“人与健康”这个场馆里我知道了人体的结构,还试着自己拼装了人体。在“交通世界”这个场馆我们与机器人进行比赛,利用影子踢足球。我还体验到了模拟撞车和翻车,在这里我学习到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转眼间,一天的时间就要过了。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既让我了解了岭南的古老文化,又让我体验了科技的飞速发展,收获真不少啊!

实践日记 篇6

  第一天

  今天是社会实践的第一天,我前一晚乘坐火车来到鸡西市,今天一早大家在鸡西市火车站前集合了,在当地同学的带领下我们大家一起乘坐客车来到了鸡西市滴道区。到达滴道区,滴道区团委书记强宇奇热情的接待了我们。稍作休息后,强书记带领我们前往这次社会实践的目的地——兰岭小学。兰岭小学位于兰岭乡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学校,也是滴道区最偏远的一所农村小学。建校七十多年来,学校在教改实验、学生教育、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

  到达兰岭小学后,兰岭小学的德育校长叶丽华代表全校师生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我们介绍了学校的大概情况。之后,叶校长又带领我们参观学校。熟悉了一下环境。不知不觉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真心期待明天。

  第二天

  今天是我们社会实践真正开始的日子。上午我们对兰岭小学进行了捐赠仪式,此次捐赠的学习用品都是我们精心挑选的。小朋友们都很是喜欢。看到孩子们拿到学习用品时候的欣喜的.神情,在场的同学们也很开心。

  下午,我们与这些留守儿童开始真正接触,我们对留守儿童进行了介绍。这是第一次与这些小朋友接触,内心难免会有点紧张。不过小朋友们的热情使我们很快融入其中。小朋友们会问我们一些问题,

  我们对他们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给他们介绍大学生活。可以看出他们对大学充满向往。

  第三天

  今天天刚亮我们就起床了,可能是今天就要正式开始讲课了,大家有些紧张和兴奋。我们早早来到学校。小朋友们已经在教室等待我们了,看着这样一群质朴与纯真的孩子,我们怎能不尽我们的那份力。我们开始给可爱的小朋友们授课,教他们简单的英语单词和句子。小朋友们的积极性很高。上课很主动。让我们从他们的眼中看到了对知识的渴望。我们爱这里,爱可爱的小朋友们。

  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很开心,感觉自己也回到了小学时代。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单纯、快乐的时候。

  第四天

  今天是我们到来的第四天,为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我们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服务团为小朋友们开始心理辅导教育,让小朋友们感到被关心的温暖。

  “留守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他们也渴望获得快乐成长。我们要时常开导他们,与他们交流,做他们的知心朋友,用耐心、爱心和恒心去感染他们,并真诚关心他们,营造宽松、仁爱、平等、尊重的氛围和人际关系。让他们能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五天

  今天是我们在兰岭小学待的最后一天了,我们带小朋友们做游戏。陪他们聊天。在面对这样一群可爱的留守儿童,我想,我们能做的应是——关爱他们。老师,只有用爱的行为和举止,才会叩响留守儿童心灵深处的琴弦,才会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才会使留守儿童懂得和接受老师的教诲,只有让爱扎根于育人土壤,教育才是有效的;也只有这样做,才能为家长们解除后顾之忧。

  第六天

  今天是我们社会实践结束的日子,曲终人散,终究逃不过这注定的别离。虽然只有这区区几天,但我们有太多欢乐与回忆。拾起昨日的点点滴滴,把它打包放在心底,那些曾经的美好记忆我们已经永远珍藏心里,你们是一群被上帝遗忘的天使,总有一天上帝会眷顾你们的,我们为你们呐喊,为你们祝福,祝你们在人生道路上健康快乐,希望有一天我们看到你们的时候你们都幸福安康。

  离开了可爱的小朋友们我们一行人一起去了滴道区广场,我们在一起做游戏、嬉笑,并照了很多照片,在那留下了很珍贵的纪念。

实践日记 篇7

  一天晚上,我在家里朗读课文《我喜欢昆虫》,读到“蜜蜂跳着‘8’字舞”时,妈妈问:“蜜蜂为什么跳‘8’字舞?”,我说:“我不知道。”妈妈就让我体会一下跳“8”字舞的感觉。我趴在地上学”走“8”字,感到重心在往右边压。我想起前几天看的《动物大百科》里说“蜜蜂的右边存放花蜜,右边要比左边重”,那么蜜蜂的重心就应该压向右边了。我恍然大悟,原来蜜蜂跳“8”字舞是由它的身体结构决定的呀。

  第二天让语文课,我正准备回答老师的提问,有位同学抢先回答说:“蜜蜂跳圆圈表示花源很近,跳‘8’字就表示很远。”

  我回家后,怏怏地告诉妈妈:“我的结论错了。”妈妈鼓励我说:“不要轻易否定自己,你的结论是你亲自实践得来的,是最宝贵的'。而且,你的同学回答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你们两个的答案加在一起就完美了。”

  妈妈还给我讲了《郑人买履》的故事,告诉我千万不要“宁信度,无自信也。”

  我知道了什么叫实践出真知!

实践日记 篇8

  学校组织了社会实践活动前一天, 我和弟弟, 朋友都说睡不着, 因为非常兴奋。

  我等了好久的活动, 我相信这是一次我最开心, 最高兴, 最难忘的一天。 这一天, 我准备了辣鸡肉, 薯条, 薯片, 果冻, 旺旺吸吸冰, 热水……。

  好了, 我们第一个去的地方是岭南印象园。 下了巴士, 我背着沉重的垃圾和两千克的书包, 一步一步的走下巴士。 垃圾真的可以打死超人, 因为太臭了! 啊----!

  终于找到垃圾箱。 我们一进去岭南印象园就看到了葡萄了。 我还看到各种美食的照片, 我觉得我们中饭会吃那个鱼丸子。 突然全班停了下来, 原来我们到了小玩具店, 我只能带20元, 因为老师说只能带20元。 我们到了一间寺, 那里有刀, 剑, 矛……。非常雄伟。 吃了中饭, 我们要去下一个地方: “科技馆”。

  20分钟后, 我们到了" 科技馆 "。 那里非常大, 非常多人, 也非常像一个大地球, 呵呵! 下了公交车, 我们走到里面, 非常大, 很像飞机场。 我们先去实验的地方, 那里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

  我们到了儿童天地, 那里有许多东西都很好玩, 能看到车子怎做, 恐龙化石…。。 玩完了, 我们大约三点左右离开了社会实践活动的地点, 科技馆和岭南印象园。 我们回校的路上开心和同做的人说话。 当然我的钱也花的干干净净。

  今天真好玩。